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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4-03-31 00:00 admin 

    各院分团委、团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围绕实践育人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团员青年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五四”评优及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评比工作要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校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召开不同层次的评选会、经验交流会,以评促建,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比类别   

    1.优秀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学子;   

    2.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   

    三、评审依据与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共青团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办法 》进行评比。   

    2.“五四”评优工作是深入落实德育工作要求,加强青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要认真开展团员评议活动,并在评议基础上组织开展评优工作。   

    3. 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条件开展评议活动,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表彰先进。   

    四、评比时间安排   

    1.4月3日—7日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开展团员评议活动,并于4月8日—10日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审核盖章;   

    2.4 月 11日—12日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4月14日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校团委;   

    3.5月4 日校团委印发表彰文件 。   

    五、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对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六、相关要求   

    1.参加评议的团员均需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经校团委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2.先进团支部填写《先进团支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申报材料随一同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采用统一封皮;   

    3.十佳学子申请人需填写《十佳学子推荐表》,并附个人申报材料一同上交校团委。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采用统一封皮。校团委将组织十佳学子评审,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各团支部填写《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情况统计表》,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填写《分团委、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总结表》一式两份(盖章生效);   

    5.各院分团委、团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认真做好2013级学生团员登记工作,填写《2013级团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章生效);   

    6.各院分团委、团总支所有评选结果需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报校团委。有关申报材料、评比结果及五四评优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14日前报团委组织部。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表   

    附件2:2013/2014学年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附件3:2013/2014学年十佳学子推荐表   

    附件4:2013/2014学年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5: 2013/2014学年分团委(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总结表   

    附件6:2013级团员登记表   

    附件7:2013/2014学年优团、优干、先进团支部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8:2013/2014学年十佳学子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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