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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邮电大学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
    2013-01-07 00:00 admin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精神及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陕团办发[201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将我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1月14日—2月1日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同意参加见习;   

    5、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四)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7日。   

    报名地点为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由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选拔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各高校按照76号文件及《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方案》相关要求,各院分团委(团总支)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选拔,于2013年1月7日下午5点前推荐1名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学生至校团委参加面试。   

    3、人员分配   

    遴选出的大学生由校团委盖章确认后,报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选派高校   

    1、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遴选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   

    3、学校为每名见习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附件:1、选派大学生假期到部分省级政府机关见习人员分配表(2013年)

    2、见习大学生选拔登记表

    共青团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附件【选派大学生假期到部分省级政府机关见习人员分配表(2013年).doc已下载
    附件【见习大学生选拔登记表 .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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